像雨傘這樣的日用品,有時見損耗得快,便寧可多花些金錢,想求耐用,那便不必很頻密地更換了,可是意願雖是如此,錢是花了,貴買的物品卻未必比起便宜貨耐用多少,氣死人不賠命。
其它例子包括打火機、電子計算機,以至衣飾上的吊帶等,多番試驗後,決定一路買低廉版本回來,用完再買,對於耐用什麼的,不再存厚望了。
金庸的小說,基本上是像「西遊記」的小說般,分成一章章,每章中的內容,便再沒分開。
至於古龍的小說,很多時都是有結構的,長篇的小說也是分成一章章,不過每一章中,又有一節一節的細分,每一節常是以「一」、「二」、「三」等數字來命名,數字之下沒再有文字標題。至於古龍的小說中,不時有出現像電影鏡頭跳接的場口,或加插進作者的個人感想等,這種地方,過去的書本排版中會加「※」或「X」之類全行符號來區分,現今的排版潮流,則是留一行空白,這類分段古龍通常是要用便用,不會拘泥於它們是在何章何節的。
眾所周知,古龍和金庸一樣,絕大多數作品都是先連載,再結集成單行本的;每次只寫少許,到了某個地方時知道該進行分段,也不奇怪,但在斷開之後,接下來到底應是新的篇章,還是新的一節呢?在古龍的小說中,這種「章───節───段」的斷續,結構幾乎都是不會弄錯的,即是作者創作和寫作之時,小說的架構是一直存在他的心中,所謂「成竹在胸」也,極之利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