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30日 星期六

暖天冷氣寒


天氣甚和暖,故早上出門時沒有穿很厚的衣服。在街上、上班路上的巴上、公司之中,都沒問題,但下班路上的一程輕便鐵路,車廂中的冷氣卻寒得刺骨。

類似的情況,在輕鐵上不時遇到,在巴上也有遇上。在巴士上,不少乘客都有同感時,見過有人去向司機反映,但獲告知那是一早設定好了的,調節不到;在輕鐵上,乘客要與司機交談更不容易,自然更沒有人通知司機有關冷氣的事了,所以也不知道是否和巴士一樣,都是不能即場調節的。

在上班的公事包中,有條薄頸巾和一對毛冷手襪,不過在此情此景取出來,好像太觸目,只好把外衣衣領翻起擋擋風,抱著自己瑟縮了一程車。

車到總站,站在月台上,舒服得很。司機在我的身邊匆匆經過,雖有一絲念頭想向他詢問冷氣的事,終於當然是沒有成事了。

2019年3月29日 星期五

同名大廈


在港九新界,有不少的大廈,擁有相同的名字,有一些名稱,同名的大廈還有三四處之多。那些名稱,通常都是有些意頭較佳的字眼。

說相同,通常指的是中文名字,到了英文命名時,則較五花八門,例如同是「大廈」二字,有時英文是「Building」,有時則是「Apartments」,也有採用「Mansion」的;而且前面的稱呼,在英文中可能是中文字的拼音,卻也有可能是意譯而成,不一而足。

一些大廈,本來名稱是完全相同的,但當要輸入電腦系統時,卻未必容許出現如此情況,見到類似情況下,系統管理員會把其中一個大廈名稱故意扭曲,以令兩者不同的。例如本來兩個地方都叫「XX 大廈」,卻要改成一個叫「XX 大廈」,另一個叫「XX 大樓」,這樣電腦運作時,才不會混淆兩者。

大概有些住在那些地方的朋友,會不喜歡如此「被改名」吧?

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

重逢韓式定食

已是多年前的事,當時工作地點在旺角西洋菜街「銀城廣場」,樓下有家「漢和」,中午有不少人吃韓國燒烤作午餐,我則幫趁他們的定食。

豐富而相當簡單的套餐,有碗翅湯,有兩小碟冷盤前菜,一碗白飯,一碟肉,之後有一碗糖水。肉可在豬、牛、雞等當中選擇,都是十分基本的處理,也沒什麼醬汁,但吃起來偏又相當可口。糖水還有不同種類可以挑選。

後來轉換了公司,到過不同地點工作,還念念不忘那定食,更曾想過特地回去懷舊,終於拖拖拉拉的,那家分店都結業了,都沒成事。


這天同事邀約同餐,到達後才知原來正是「漢和」,而且又是在公司同一大廈的樓下,當然又點了昔日的選擇。沒有怎麼失望,而且即使收了加一小賬,還是 40 元左右便足夠了,這一點,反而令人有點兒驚喜。

也許以後也會常前往了。

2019年3月27日 星期三

玩大了的「脫歐」


近日新聞報導,大致來說,都是以海外事件為主,港聞較少。而關於英國「脫歐」的報播,好像無日無之。

個人意見,英國市民公投後得出「脫離歐盟」的結果,是有點「玩大了」的味道,一班人本來以為只是恫嚇政府,高姿態地表達自己的不滿,但沒料到點起的火頭燎原之勢遠出乎意料之外,到反影響到自身時,想要煞停,已經不能。

現在還有人在要求再次「公投」。即使再投,結果又不如己意,那又如何?又要求再投一次?須知無論再次投票的結果如何,都不能滿足到全英國市民的了,反正問題也會是一樣,政府官員又怎會接受如此安排?

英國的朋友,爽爽快快地捱完「短痛」,以求免卻「長痛」之苦,應是更好。

2019年3月26日 星期二

元朗新街

元朗有條街道,就叫個「元朗新街」,不過這次題目並不是指該條道路,而是真的指「在元朗的新街道」。

有些街道的某些部分,因為城市規劃,變成了行人專用的「內街」,例如元朗知名的「食街」又新街的頭段,便感覺不出是馬路的一段。

在大塊的行人專區之上,建立起多幢建築物,它們之間的通道,常常無名,但有時卻又有名。例如最近才得知,元朗有兩段這樣的「內街」,獲得了命名。


其中之一,是「元朗劇院」、公共圖書館、「朗景臺」、「怡豐花園」前面,連接馬田路和元朗體路之間的通道,現名「朗藝徑」 ( Long Ngai Path )。另一段「內街」是在教育路的「千色匯」、「嘉城廣場」、「富盛商場」等地之間,頗多分枝,想不到政府也會一名冠之,叫做「西裕徑」( Sai Yu Path )。

街名多了,形容道路本會較易,但名稱和已有的接近,又可能帶出另一番問題哩。

2019年3月25日 星期一

新聞掠影


外出晚飯時,看到電視上有段外國新聞。因只匆匆看到兩個鏡頭,回到家中,便想看看節目重溫,了解一下新聞詳情,誰知卻找來找去找不到。

晚飯時看到的那節新聞,因過了時限,不能倒回重播;以後較後時間的新聞報導中,也會有該段消息,結果是遍尋不獲。難道那新聞整晚只報導了一次?

想了想,一是我我得不仔細,有多次的報導,但我沒找到出來,又有可能,真的只報導了一次。而設身處地,那新聞可能在初出之時,新聞部不知以後發展如何,怕落於人後,便先報導一下;之後決定有關新聞相對之下,真的沒有其它的新聞重要,便沒後續了。

是否如此?至今也不知道答案。

2019年3月24日 星期日

脫眼鏡

老友在校對一份稿件時,見原稿寫當事人因為視力差了,某種情況下,要把眼鏡脫下才可看得清楚,感到奇怪:不是應該佩戴了眼鏡,有了協助,才可看得更清楚的麼,怎麼把眼鏡脫下了,反而可得清楚?是否作者寫錯了?

我只能讓老友知道,作者應該沒有寫錯;至於實際詳情如何,我也不知如何說起。

───不知如何說起的最大原因,是因為我自己也不甚了了,只知類似的情況,我也常遇到,而且遇上的次數,還愈來愈多。


視力不佳是一定的了,但原因是在於近視、遠視、老花、散光或什麼其它的名堂,又或是其中多過一樣的毛病之綜合結果,我便不知道了。

現在佩戴的眼鏡,鏡片是複合的,上面部分幫助看遠的東西,下面部分用來看近的東西,這種設計,說來簡單,實用之時,卻有點兒和人類的反射動作相左。我常遇上的情況是在閱讀手上文件之時,有些內容看得不夠清楚,於是下意識地把頭湊得更近去看,結果是因此便更只能透過鏡片上部觀看,本來不清的內容變得更朦朧了。

在那樣情形下,若把頭部拉後一點,騰出多些距離,讓自己可以利用鏡片下部觀看,反而可以好一些,這不是跟人們的自然反射動作相違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