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許多次協助整理一些文化人的歷史,當中不少作品,猶在讀者記憶中,但已經不易尋獲實物;有些作品就算找到,因當年出版物標明的資料都不詳細,很多時都不能肯定是在何年何月面世的。
我們有時可以有幸和當事人面談,不過大家都知,純粹憑當事人的回憶,事件容易甩漏,也很容易弄錯事情的先後次序;這些混亂各自不構成問題,合起來則可以看出明顯的矛盾,叫讀者摸不著頭腦。
當要形容一個地方的位置時,有人喜歡說出具體街名和街號,有人喜歡以周邊著名建築物作指引,也有人喜歡引用附近的知名商號來形容;當要回憶往事時,也是人人有不同習慣,有人具體地說那是發生於某某年的事,有人會說當年他是多少多少歲,也有人以重大事件為依據,例如說「沙士發生的那年」之類。
如果我們想協助讀者理順事情的源流,若當事人喜歡以年齡來標記往事,我們自然最好便是同事說明他/她是出生於何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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