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一兩個月香港常有驟雨,有時雖說是驟雨,但勢頭也頗大。因驟雨前後,可能天氣良好、陽光普照的,行人出門時未必帶備雨傘,所以在露天的中途站候車時遇上下雨,很多時大家都有共識,移步少許到大廈簷下避雨,而又離停車處不遠,當巴士或小巴抵達時,離遠看到,便可匆匆攔截,匆匆登車。
上述做法,合情且合理,但別忘記,也有人帶有雨傘的,而當他們到達中途站時,看到的場景就是沒有其他的人;他們依正常程序候車,而且更甘於付出代價冒雨等待,但在先來而站在不遠處的人眼中,卻有插隊之嫌,彼此之間,更可能出現口角。
有人酌情處理,有人跟足規矩,大家都合情合理,但出現衝突時,又誰比誰更合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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