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電視台的大型歌唱比賽,雙方對陣後,評審給出的評分,沒有微調的機制,只是非此即彼的選擇,可見很多時都會有類似這樣的情景:某參賽者已經進步了很多,而且令人很有信心他將來的成就更會非凡,但在此時此刻,水平確實不如對手,那應該只根據現在的情況來比較,汰弱留強,還是要把「潛質」也考慮在內,讓現在未發揮得最好的參賽者駐留,讓他能有更多機會爆發潛力?
看過不少比賽,都是有一兩位明顯更優勝的參賽者,他們一路表現甚佳,但某場比場中卻失了手,表演比起對手大有不如,是否就因如此,便把他們篩走?但我們若把他們的遜色歸類為「一時失手」,那和把「潛質」考慮在內的比賽又有什麼不同?但偏偏我們都知道,無論實力如何強橫的人,也免不了有「失手」的時候啊!
所以我們便知道,任何比賽,不論評審盡力要做到如何公平公正,也是逃不過有「主觀」的因素,結果是否滿意,都不能太認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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