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老花眼,看細小數字時常弄錯;來自別人的資料,一些形似的如「0」、「6」、「8」、「9」等要再三細看才能肯定,而自己打的資料,則是打錯了也未必可即時發覺。
近月再把一些東西放到網上拍賣場上放售,一次把兩本書貼出,有人結了標,到想給通知對方時,才發現本來標題中應是「1-2期」的,卻打成了「1-3期」!雖然附上的相片中也只有兩本書,亦有寫明「看圖就是實物」,再加上該書應該一共也只推出過兩期,但始終是自己錯了,連忙主動知會對方及道歉,幸獲對方的諒解和接受。
平日的工作,常涉及數字,有了這次教訓,便更要打醒精神提防失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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