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1989 年打後,對於中國人,每年的 6 月 4 日有了不同的意義。
一直以為當年之事,認同行動的及不認同行動的一方,早就歸了邊,就算當中有因為利益而委身其它想法的陣營,在個人的層面上,是否相信當年的說法,是既定了的,沒想到多年之後出現了一場「雨傘運動」,動搖了這個情況。
北京之事,發生地點相隔甚遠,即使身在當地者,亦不能同一時間同在多個地點,全面掌握所有的狀況,只能靠各方記者及各界人士提供的片段資訊,重組案情;想法的差別,在於所重組的案情面貌如何,以及個人的解讀如何,對於作為基礎的片段資訊,大家都接受了而不疑。
「雨傘運動」之時,發生就在本地,許多人親身站在人群之中,處於最前線,親眼目睹一些事情的實況,但之後對於同一事情,卻可以出現客觀上完全不同的形容及說法,令到部份人士驚愕之餘,也令他們聯想到:我親眼目睹的一件簡單事情,也可被扭曲成其它的說法,當年我透過第三者資料所知道的大事件,是否也有被人扭曲之處?
「六四事件」之後,無論中國政府如何說法,只有愈描愈黑,看不出可以自行洗刷污跡的可能性,卻沒想過反而是另一事件,會令更多人懷疑中國政府當年是被蒙冤了,實在令人始料不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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