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發起 9 月 2 日起罷課,謀求得到政府答允要求,否則會把行動升級云云。罷課之後,可以如何升級?申請退學?想像不到,不過也非今天想要寫的。
本來只以為罷課的是大學生,後來才知道中學生也包括在內;甚至有種說法,說行動會伸延至小學。初中生以至是小學生,到底會是「罷課」還是「被罷課」?兩者中任何之一,都不能理解。
學生要上課學習,因為別人的決定而「被罷課」,剝奪了他們的最基本權利,而且壞影響可以十分深遠,此事不能接受。若說是學生主動「罷課」,則一班連在法律上某些重要行事,都要由監護人簽署同意的未成年人,如何假設他們就著連大人與大人辯論都可能有理說不清的題目,能有自己的成熟決定?
而且當中可能涉及一些小朋友,可能連家長並不伴同一起,也要被控疏忽照顧兒童罪的,又怎可能任何他對政事下個人結論,而作出如此重大決定?
大學生的話,就算心智未成熟者,只要到了所謂「成年人」的歲數,他們的個人行動,便由他們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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