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
颱風通告
有時風球掛起了,沒甚風雨,未必察覺到,要待經過購物商場時,看到管理公司展示的通告,忽然一個風球標誌出現眼前,方才知道。
不知是否法例規定,商場在天文台公布了某些天氣警告後,便必要在當眼處擺脫或張貼那些告示?抑或純粹只是管理公司的增值服務,是那一行業的「行規」?
不少次暴雨警告,因各區情況不同,所在的區份天氣不處的,沒有商場的提示,還不知道已經紅色或黑色暴雨了哩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