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愈來愈多行業受到發牌規管:銷售保險和金融產品的中介人要持牌,地產代理要持牌,大廈門衛要持牌,水電技工等也要持牌。
受監管者通常不會喜歡,尤其是立例後初期,叫苦連天者必多,但市場有此需求,大勢所趨,要出現的法例終會出現;而因這種規管加強了對人手質素的保證,因而對市場上的從業員都放心採用的市民,便會覺得這種規管合理,而且多多益善。
僱主也會歡迎有關安排,因為請人之時,單看對方是持牌人士,便知道他們對於一些基礎工作應已有起碼的認識了。
至於一次取得牌照後,年年續牌,又有否要求,讓持牌人士面對日新月異的工作時,也可以應付到呢?我在地產代理行業工作,「持續進修」的學分,暫時未是續牌的必要條件,個人而言,自感舒服;若十分客觀地分析,卻也認同應該加對培訓從業員在這方面的知識及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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