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某君,在 Facebook 上的新撰文章,對於現今香港社會的激進活動,似乎有勸告稍息之意。不知當事人回想之前的鼓勵文字,撰寫之時有否預測到,對於星星之火,煸動不難,以後卻未必是自己有能力遏止的。
奇怪的是該位朋友,與國內的文化界人士都頗有相識,也參與過不必涉及內地資金的文化活動,見所寫的文章,見到國內的一些文化、保育項目,也有大表讚嘆的,所於國內的制度和運作,應有較大信心的,對於事情的反應也是如此,則那些不知已有多少時間───甚至從來───沒有到訪過中國內地的,依然用帶著嚴重偏見的目光評論事情,便完全不奇怪了。
任何人都有犯錯的自由,不過要負上代價的,遠不止當事者一人,便太慘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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