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平時使用的網頁都改了版,而且改的趨勢都相類似:設計簡約了,字型大了,圖案化程度高了。
簡單而言,就是更適合在手機畫面上瀏覽。
之前根本不可以用手機上網,自然不會有「桌面版」( 電腦桌面 ) 和「手機版」的分別;後來有了這兩種版本,制式上、設計上,都要獨立處理,有時甚至連內容的更新,也是要另外進行的。現在看來,贏家似是「手機版」,「桌面版」也手機版化後,以後又可以一個版本走天涯了。
現在流行用手機看漫畫,大大幅畫、少少文字的版本,看完了向下推到下一幅繼續看,這種格式,稱為「條漫」。每格畫面向下接續,像昔日那些電報機吐出來的紙帶般,連綿不絕,所以單位是「條」,不是「本」。
冷靜地想一想,在
許冠文以「一版多格」方式繪畫「財叔」之前,那些一版一圖的「公仔書」,不就是類似的畫面佈局?現在一個循環,走了回頭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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