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多見了一些像電力滑板似的交通工具,我覺得在一些看來不很遠,走起路來也不輕鬆的距離,相當實用。
因公事北上,過了關後,本可有車接送,但車輛不能停近關口,要走路到停車場,一路之上,便在想起上述的問題。
從前中國大陸有許多單車───他們叫自行車,現在鮮見;卻又沒見到有那種電力工具。是否這一些,都被禁制了?
在香港,也有不必類似的情況,例如一條幅員不小的傳統圍村,又或是新式的大型屋苑,又或是在工廠區的高大建築物之間,活動往來,從頭走到尾,也相當吃力,若能有輕便交通工具,便太好了。現今一些村落,郵差派件也只到村口的集體信箱去,而非直達個別村民家中的,村民要特地去看看有否信件,一個往返,可能也要十分鐘以上了,所以看到,仍有不少人會以單車出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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