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所見,一開始已有劇本寫得極仔細,最後又完全跟足文案中所寫,把畫面、鏡頭表達出來時,那些作品常很沉悶;若是電影導演或漫畫主編是把劇本中的點子吸收、消化了,再以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,作品看來確係包括劇本中的構思,卻又像有所不同的時候,效果通常會比「照搬劇本」者佳。
很多時編劇並不懂得處理動作場面,在他們的眼中,所有的對打都只是為情節推動而存在的「工具」,包括所施展的動作,以及角色的所有對白,都未必自然,效果更未必好。當然,也有些編劇是有相關知識的,他們構想出來的動作點子,都足以拍成好作品,不過任何創作的過程中,都有種「筆連手,手連心」的連鎖反應,完全倚靠腦袋構想出來的點子,在實際製作的時候,現場的環境會觸發嶄新的概思,而那些橫空出世的想法,都是「閉門造車」時怎樣都想不出來的;往往有愈多這種突發點子的作品,便愈是佳作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