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5月27日 星期日

亂彈琴的「順豐速運」

現今網上購物之後,取件方法,多是經由「順豐到付」。

雖然成本較高,但因賣家較方便:一不必安排時間碰面親自交收,二不必先磅件後向買家報運費,再向買家收錢後才把貨品寄出;買家不必遷就交收安排,付運費又可在收件時一次過處理,一定程度上,是以金錢購買時間。

郵件可取時,「順豐」會送上訊息,通知收件人要在 48 小時內取件,否則物品可能會被送返。兩三天之內,會否本來已有活動安排,難以及時取到郵件?心理壓力確存在,不過也還可以接受。

而當我的指示清清楚楚,賣家寫的投遞地址也是清清楚楚正正確確,到最後郵件卻被派到別的位置,而且這種情況至今已發生了兩次,這一點,最不能接受。


當初選取收件地點,自然是順著自己平時行程的路線,那兩次,一次把東西送了到一個舊式公共屋邨處,另一次送到一個原居民村子處,天南地北,都是要我特地繞去取件的,當然十分不便,但時間都不多了,還去找「順豐」理論,請他們再派件別處?不如先拿了東西再算。

至今,都想不通「順豐」怎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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