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6月17日 星期一

記者在前線

香港出現多次大型活動,我們身在室內者,便是靠大眾傳媒記者在前線的報導。

記者在現場,不能宏觀掌握很大範圍的變動,而包括人手、時間等的資源有限,如何調配使用,很多時都是靠記者現場的判斷。香港的活動規模及危險性當然不及真的身陷戰爭之中的地方,不過記者在前線工作,也如戰地記者一樣,總有著受傷的風險。

在事故現場,混亂之中,誰是記者誰不是,未必一眼即可辨,是個問題,因為警方行動時容易波及記者,而另一方也易借助記者為肉盾,窒礙警方的的行動。我認為不論在場者是否有記者的身分,應有官方指定的衣著作標示。

因為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擁有記者身分,便抹殺他參與公眾活動的權利,便若容許一個人在活動之時,理應按照警方指揮的,卻可隨時身分一轉變成「中立者」,在避開警方的規管後又可搖身一變當回活動中的活躍一員,實在不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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