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知名食肆,涉嫌多次犯例,被扣滿分而遭到停牌,但又被發現一直仍在營業。有人說已轉換新牌,多年老店現在「試業中」;例仍照犯,款仍照付,營利比支出大,化算。
這種捉迷藏式逃進犯例縫隙的情況甚多,也甚難捉拿。
有大廈外牆的非法廣告,頻頻轉換持有公司,你先警告後發信再要控告時,公司名一轉,所有程序又要重新再來一遍。
又有商場大型廣告牌,建築結構不犯法,但只要一掛上廣告,便超出了物業範圍而可控告。但檢控需時,你花一個月時間來處理?我收的錢也只是替客戶張掛廣告一個月而已,到時一下架,檢控又要剎停,工作白做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