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山竹」掠過香港附近,巨大影響的後遺症尚未完全處理妥,又聞有另一氣旋「潭美」形成,可能吹至。
十號風球吹襲,固是天災,但災情應急及事後安排不令人滿意,卻被稱為人禍。「天竹」未遠離,仍掛著八號風球但香港天氣已轉好時,我在家中看著電視畫面,已跟旁邊的人說:「若資源有限,你要我選擇盡快清理重要道路上的斷樹,或找出有潛在危險、有進一步倒塌危機的樹木先行作出清理,兩者之間,我也不知怎樣決定。」次日看新聞報導,以及友儕的資訊分享,下風球當天仍屹立的樹,真有不少之後也倒下了。
清理眼見到的問題是順理成章,先行處理了看不眼的問題又末必可以令人感受到重要性,反正都會被一班人責罵,我個人認為,也只好我自求我道。
所謂的「人禍」可以說是定必出現的,首先在應急安排上,要求「按理」去做或是「酌情」處理,已是兩大派,某人在某個案中站在哪一邊,可能也視乎那人在風暴中受到了怎樣的影響;而且身在危急之中,會「蝕少當賺」,危險過後心態上便會變成「賺少當蝕」,對人事物的要求嚴格程度大有不同,便更難令人人滿意了。
共患難易,共富貴難,是古今中外的普遍世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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