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

半報導

在某些人的計劃中,把每月的 21 號定為「元朗日」,作為標籤,非編排相關的街頭活動不可。

本月的這天,會客後回到元朗,已是天黑,好一些街頭接駁位置已經有三三兩兩裝束明顯的參與者駐守,街上也有同路人在個別活動,但正式行動還未開始。回到家中,放下重物,又再外出,會合家人,然後覓食,這時候,正正遇上計劃的啟動,於是只好逆流而上。

我們貼著路旁而走,有些站崗的活動參與者阻住,我自然地請讓路,對方也自然地讓了路。我自然不會冒生命危險,向拿著粗大鐵通的那幾位壯漢請讓路吧。

用餐地方,前往途中,已有雜物堆放路中心,後來終於沒成為活動焦點,不過餐後離開,也適逢不太遙遠的地方剛施放了催淚武器。

回到家中,看電視時,防暴警察從大馬路的西面向東面一路推進,畫面上見他們間或使用遠程武器。對方遇上武器時,如何反應?不知道。和警察對立的一方,那時候在什麼位罝、有多少人、有什麼動作等等,全不知道,因為全程記者一個鏡頭都沒有拍向對立方;就算有人說警方那時只是對著空氣攻擊,我也不能說沒可能,因為我沒看到另一面的任何情況。

香港大眾傳媒數量銳減,街頭運動時出現的「記者」人數卻是甚多;但人雖多,報導則只有一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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