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24日 星期六

序之道


傳說有副對聯,本來是「子當承父業,臣必報君恩」,被指不合五倫順序,所以建議改為「君恩臣必報,父業子當承」。字全一樣,次序不同。

印象中送出過給朋友價錢最高的禮物,是一幅阿虫親筆畫。那朋友喜歡阿虫畫作,又喜歡亦舒「人淡如菊」的書名,我便要求畫家以此為題,但對方的聯絡人告訴我,阿虫認為「人淡如菊」這說法,重心在菊而不在人,建議改為「人如菊淡」。

我當時接受了建議,始終對方學問比我好,說法應有道理,不過因「人淡如菊」這句話我已熟悉多年,就算是不好的也始終感覺親切,所以畫作出來,我的心中總有少許彆扭,幸好朋友喜歡。

近年修改文章,很多時候也只是一字之易、一個標點符號的更換、文章某個位置繼續而下還是另開新段等等,變動不多,不過個人以為,出來的閱讀效果卻甚不同。

當中有其道。

2017年6月23日 星期五

有錢如何花?

網友 Kent Chu 在 Facebook 上分享了一些相片,說在灣仔的「動漫基地」有新面貌。


這個地點我至今未曾到過。前往的興趣是有的,但老實說,又並不濃厚。

漫畫也好,文學也好,市場都呈淡靜。曾天馬行空的想過,若我有錢可以大力支持這兩個市場的發展的話,應如何花呢?直接出版刊物,提供刊登地盤?資助有能力者長成羽翼?大量提供基礎教育讓更多人入行?在本地或海外進行形象推廣?舉辦展覽、工作坊?

條條道路都似可行,又似沒用。有錢也不知應如何花啊!

2017年6月22日 星期四

忘記劇情

有些日本漫畫,於當地是在月刊中連載的,當每十回八回過後,結集成單行本時,差不多便成了年刊;把新的一期書拿在手上翻閱,一開始之時,忘記了其實上一期書故事去到哪裡,這情況,經常───甚至通常───發生。

薄裝港漫以周刊為主,情況尚好;精裝本如「火鳳燎原」,出版的密度比日漫已高許多,我翻看新書時仍如看日漫時般,常記不起上期陳某寫到哪裡。

不知有沒有 Blog 友也有同樣問題?


2017年6月21日 星期三

久違場景

在街上看到這個場景,立即拍攝下來。


亮點在哪?在這裡───


貨車在大銀幕擋風玻璃之後,放置了一本復刻版的舊著「龍虎門」,大概是司機看後,隨手放下來的,於是書影在玻璃之上,便倒照出來了。

現在看港漫的人已少了許多;仍會看「龍虎門」的更少。從前港漫行業興盛之時,每周市面上起碼會出版十多本新書,讀者購買之後,忍耐不住,一面走路一面閱讀,能快一秒是一秒。有些朋友把書看完後,信手對摺一下,便插在牛仔褲的後袋上,這種行為我雖不會做,卻覺得頗有味道。總之當年,每當順銷書出版之日,街頭之上便滿是該書的書影。

哪像現在,只偶然在街上重見一次港漫,便如發現新大陸般?想起來,其實頗悲哀的。

2017年6月20日 星期二

遊樂場的免責告示


不知看過多少文章,表示懷念昔日遊樂場中的一些設施。

那些設施,我幼年時也玩過,亦很懷念;但若今天仍在,我是否會讓家中的小朋友如我們舊時那樣放任地玩,自己也不敢肯定。

附上的相片是「房屋委員會」在某遊樂場中的一段告示,提出警告,以期免責。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,但亦很有代表性;大家都應知道,現今社會的「投訴風氣」何等普及,若選擇一種安排後,要連隨背上巨大責任和潛在財務損失的話,決定乾脆放棄有關安排,不能說是不合道理。

本來民主社會,一些危險活動,不會影響到他人的話,應該讓當事人有自願承擔所有風險的權利,不過在新聞報導上見過好些例子,當事人率性妄為仍舊,但又要保留依賴別人替自己善後的權利,自私得很。

2017年6月19日 星期一

賣文者

在香港,經濟情況很差的人不少,但在街頭上看到行乞的,我反而覺得是「職業」性質居多───不論他們是來自外地,或是本地居民。

其他有需要人士,各有不同的「求生方式」:有些假借名目,到處找人借十元八塊,「乘車回家」;有些在連鎖式快餐店流連,在客人離開後,把他們剩下的食物、飲料拿走;有些收集紙類、空罐頭、廢鐵,拿到回收公司換錢;有些便弄些小東西售賣───在街頭上非法擺賣,當然。

有些東西,我知道不是必需的───甚至不是需要的,出於幫助的心,也會購買,例如很多人都知道,有長者在旺角街上售賣的白蘭花,我也買過;又例如不同方式的抽獎券,買了之後,鮮有記得核對,連附帶的商號優惠券,也都沒用過。其實這等購物,等如捐款,但對於收款人來說,較有專嚴,付款者掏腰包也不用太過猶豫。


有一種長者謀生方式,我每次看到,都會想:是否幫趁買點什麼呢?最後理性地忍住了手,卻又為不能幫到忙而黯然。那便是見到長者在街上販賣字畫之時。

字畫不像花卉和獎券,因有效期短,過些時日便乾手淨腳,它們不易損毀。物品買回家中,不想浪費,要活用的話便要張掛出來,何來許多地方?要不然便要地方收藏。想送給別人,又未必那麼巧合地市上合適的場合。從前文人雅士在家中懸掛字畫較普遍時,賣文也不是易事,何況現代?

在元朗便遇過幾次這些賣文者,不肯定是否同一位老伯,因每次經過都不好意思細看,怕惹起誤會,讓檔主以為有生意上門,最後卻失望而回。

2017年6月18日 星期日

順口之誤

網上重溫電台節目,中間夾雜了當日的新聞報導。當日的「新聞」,今日已成「舊聞」,而且只是舊聞中的片段掠影,後續到底如何,沒去進一步查證,便不得而知了,也許電台後來有道歉及更正也說不定。

卻說那段新聞,報導一位需要特殊照顧的小朋友,被人綑綁於椅子或病床或什麼設施之上,有關方面被追問時,「否認虐畜」。「虐畜」自然是「虐待」之誤!

───無論是照顧小朋友的一方,或是記者一方,即使心中敢於把當事人以牲畜看待,絕不會敢宣之於口的!


一時之間要舉例子,也不容易,不過日常生活中所聞所見,不少用詞已被用得很慣,慣得使用者說出來時,都未必意識到真正含意如何。也不排除那位記者口中說「虐畜」時,並沒意識到那個「畜」字的意思,把它等同「虐待」來使用的可能性。

有個詞彙叫「謠言」。所謂謠言,就是指不正確的傳言,但在不少電視劇集中聽到對白說「我聽到一個謠言,說某君如此這般如此這般」時,分明是把它當成「傳言」來用,當然不對。又一個例子,叫「資助」,說到明是助之以資,偏偏不止一次兩次,聽到「以金錢資助」的說法,顯然是忽略了那個「資」字的意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