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

假期預告 2017


今年例假,再作外遊,一如以往,「龍之天地」將會暫停更新數天。所以 2017 年 11 月 26 日至 29 日,可以讓各 Blog 友少捱些苦了。

這次假期,日數少了些,往目的地的距離也短了些,交通工具方面,亦不必「堅離地」了,略為休息一下,逛逛久未再至的內地城市,充充電。

之後回港,12 月初再有一事,到時是否會影響到「龍之天地」的更新,暫時未知,若一有決定,會盡早告訴大家。

請請!

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

小怪?大怪?


看電視新聞報導,有一宗聽來應是小學生 ( 或初中生 ) 同學間動手,「受襲者」的家長因而報警的新聞。

乍聽之下覺得太過誇張,但印象中有案件是家長略為體罰了子女後,子女報警而家長被捕的,所以這事件也可能真的可以立案也說不定。

事件的確涉及不當行為,但是否要去到報警的程度,實可斟酌,而事情一旦呈報官方,警方又不能說出像「大驚小怪」這樣的話,報案者如不撤銷,無奈之下,案件便得糾纏下去了。

到底現在的問題,是出在當代的父母如何教導他們的子女,還是上一代的父母何教導他們的子女?

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

政府寫字樓

「審計署」報告指政府部門租用私人物業作寫字樓時,租值偏高,且有空繳。就這兩點我的個人意見是「不願接受,但可以理解」。

從一個辦公室遷往另一個辦公室,最理想是新舊租期可以無縫緊接,連一天重疊都沒有,但舊寫字樓的政府服務通常不能停頓,而新地方又要有足夠時間進行裝修、安裝設施、檢測試用等工作,所以無縫緊接,並不可能;兩條租約時間重疊多少才可確保有「足夠時間」搬遷?這涉及預估,凡是預測,都有機會出現偏差。以「事後孔明」的方法作批評,並不公道。


私人公司租用寫字樓,在蹉商議價時,遠比政府部門具彈性,本來和業主講好了條件,臨簽約前一刻,還可反口再嘗試要求更佳價格,有時,又真的可獲業主接受。政府部門所提出的洽租條件,事前已得各級人士層層批准,好不容易租賃雙方要求吻合了,誰會再去節外生枝又去驚動各方人士把工序再來一遍,以博取較好一些的條款?

況且,別說以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金額租得物業,會遭人非議,就算負責者有本事爭取到低於市值的租金,也有機會出亂子。為何業主要優惠給你?是否兩人之間有什麼利益輸送?大家也知道,這種帽子扣下來,結局真是可大可小的,近幾年見過聽過的例子,印象彌深,誰敢做如此吃力而不討好事?

有時官僚主義,是被逼迫出來的。

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

商號的掩護


元朗一家賣精品的小店宣布結業,轉述者在 Facebook 上所撰標題,又指是因為加租所致。然後惹來不少留言,不約而同地指出該店的結業公告已經張貼多月,而且不少朋友都分享了店員服務態度不佳的經驗。

現在經營店舖,有兩大掩護,其一是把自己定位為小店,然後在一片「支持小店」的聲音下,獲得陌生顧客幫趁,其實店子小出品質素未必一定差,但亦未必一定好。

另外是完全把結業的收場歸咎於租金支出。此說在現今香港的社會,通常都會被取信,而且不會多探究是否會是其它原因所致。

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

衣物呎碼


不時被問到衫褲鞋襪的呎碼,我都不能回答。

例如購買鞋子時,總是先挑了款式,再請店家拿最大呎碼的來試穿;若那款式最大的也不適合我時,店家便會在有合適呎吋的有限款式中作出建議,然後我選一款當中較合意的買下來。所以都不怎麼去記自己衣物的呎碼。

尤其是當我知道有些衣物採用了不同的制式,你說了一個號碼出來,在不同國家的制式中,那號碼代表的呎吋也可以有段距離,覺得說到底還是現場試穿為準。

至於「大/中/小/加大/加加大/加小/加加小」的區分,更像沒有客觀準則,只是廠商把自家產品作出劃分,有時一款 T 恤的所謂「加大碼」只及得上另一款的「中碼」那麼大小,叫人無所適從。

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

膠水桶


葵涌一帶有食水出現異味,由政府供水,電視屏幕可見市民帶著膠水桶挽水回家。突然想起現在家中,比較大型的膠水桶也已經少了,萬一遇上同樣情況,要去拿水,一時間也未必找得到足夠的膠桶。

在人們常提起那段制水最利害的年代,我們的家中膠水桶不止多,而且有一隻超大型的,以當年我們的年紀及體型,要屈身其中再把蓋子掩上藏身其中,沒有困難,現在當然絕對不可能了。

沒有注意,但猜想那巨型水桶,應也是「紅 A」的出品吧?還記得很清楚它是淺綠色的。那水桶曾一度用來收藏雜物,應是沒穿沒爛的,最後被丟掉了,不知是什麼原因。

2017年11月19日 星期日

看漫畫,殺時間


「愛殺」一名,似有過同名的日本漫畫,也有過同名的電影;我看過的只有香港漫畫「愛殺」。看到 Blog 友近日所寫的東西,便想過這本書。

當年「自由人」出版的漫畫,「刀劍笑」我買得較多,至於「愛殺」,不算買了很多期,已經停止了。後來我才聽聞那個時候,「愛殺」的銷量比「刀劍笑」還高,很感驚詫。

「愛殺」是寫殺手集團的故事,編寫手法並不老套,人物的描繪也很立體,故事情節也不是不好看的,不過這書甚有電影感,對白、旁白不多,武打場面相對地又比文場戲份的比例高,情節推進爽快,這些本來都是優點,卻令到一本書很快便看完了。

並不是說以「是否相宜」來衡量一本書的價值,不過閱讀對我來說,目的是消磨時間,一本書只能支持三五分鐘的享受,未免太短,所以終於沒再購買下去。

漫畫出版人中,「牛佬」文啟明較懂得計算市場,他常在旗下作品中,加入不同形式的專欄,有些甚至是純文字的,內容亦未必和漫畫內容直接相關,我認為這種安排,也是想增加書本的「抵買」 ( 值得購買 ) 程度,以維持銷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