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9日 星期六

黃格


馬路之上,不同行車道有些交合重疊的地方,都會畫上有黃色格紋的圖案。那些位置,本是不准汽車停留的,但常見到有違規的例子。

有時汽車不是故事停在黃格上的,但司機太有信心,以為前路必可及時暢通,讓自己車子衝過黃格範圍,結果是過不了───或不能完全通過,令到車子起碼有部分車身擱住在黃格之上。

造成的結果,是本來另一方向的行車,本已可通行了,卻行不到,便造成車龍。車龍出現了,令司機心急,更易有人嘗試衝黃格,也更易有汽車阻塞了黃格,惡性循環起來。

汽車阻塞道路黃格是其中一樣社會上常造成困擾,但執法打擊不夠用力的行為。此外的例子,還包括在電燈柱等聲明「不准招貼」的地方上張貼廣告招紙。

2019年3月8日 星期五

新問題,老方法


家中有個鐘走快了。不肯定是否能夠修理;可以修理的話,也不肯定是否值得去修;就算想去修,也沒空去辦理。

現在的一個算是「治標」的方法,是每早出門之前,把它的時間調準了,那麼一天下來,就算是它又再走快,也不會偏差太多。

這當然是老方法!從前的鬧鐘需要上發條,否則便會不動;當上了的發條運作了一段時間,指針在停下來之前,通常也有漸行漸慢的問題。這種每天一調的笨方法,其實就是舊路!

罷了,不理新路舊路,能應付到問題的路便是好路。───起碼好過沒有。

2019年3月7日 星期四

巴士新路線

欣聞有新巴士線往來新界西及港島東,填補了一些需求空隙。

近期多了前往九龍東,尤其是觀塘一帶,覺得從一向活動範圍元朗及荃灣一帶要往觀塘的話,選擇不是很多。要全程透過鐵路,中間必要經過轉車;有巴士可經過,但沒有途經什麼高速路,車程較長,而且存在較多不肯定因素。


觀塘周邊的交通當然繁忙,更特別的是許多的工業大廈都有自家的停車場,你離遠看到想乘搭的巴士出現在視線範圍之內,以為幾分鐘之後便可登車,但那中間的路段中,卻有不少巴士在排著隊等待上落客,又有新的車輛從大廈駛出加入大隊,最後足足站了二十多分鐘才可上車。

九龍東若有新的巴士線當然好,但若有新的馬路路線,可以繞過傳統的塞車段落,便更好。

2019年3月6日 星期三

小店

今天的一個聚會,在元朗一家小店中進行,四人桌子,坐了三個人,餘下的一個座位用來放置隨身物品。

該小店在元朗「雞地」,已開了張多年,倒是第一次幫趁。也不是完全沒有興趣的,沒幫趁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店子的面積小,  怕坐得辛苦;這次在少人的時段前往,感覺是不錯的,食物的性價比亦高。


公司附近有眾多食肆,與同事一同午飯時,選擇卻不出十分有限的三兩家,也是因為我們把「坐得舒服」這一因素,放在「食物水準」之上,只要食物不是很差便可。若只是我一人用餐,就算是連鎖性快餐店也會在考慮之列的,但同事卻絕不接受。

我沒有所謂「支持小店」的心魔,認為即使是大型食肆,也有它們經營的難處,它們同樣做得好但卻因為規模較大而不被支持的話,似乎並不公平。而且「小店」的歸類並不等同食物與服務會很夠水準,小店的倒閉也不定然是受到大財團的逼迫,就以平常心去決定何時幫趁哪家店子,讓它們有公平的爭取生存機會,才是正路。

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

有限空間,無限資訊


在工作上,看過不少的物業放售記錄表,在行內術語,又叫「消耗表」。

這種「消耗表」的設計,格式雖有點相像,但不同業主的製作意念又有所不同,究其原因,因為大家都要面對同樣的問題,但針對該問題應如何解決,則各人有不同的想法。

那問題是:要包含的資訊太多,但一個平面可以放下的內容卻有限。

放賣的物業,共有多少個單位?每個單位,建築面積如何?實用面積如何?招租的話,叫價如何?若是售賣叫價又如何?有了價格和面積,又可能會同時計算出平均呎價,加在表格上。

那是說要放售的單位的基本資訊;若物業已售出,又應如何和未售的作出區分?很多時候,會把不同狀態的物業資料欄,套上不同的顏色。有些單位,有獨特的賣點,如此的個別資訊,又應如何包括在內?

內容極多,但又要預算接收對象把表格列印出來時,內容字體不能小到難於閱讀,而在紙張上擺放全部的訊息時,亦不能密密麻麻,令人看得辛苦。

你說,設計和製作一份「消耗表」,是不是一個十分困難的任務?

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

住宅地產代理的特異功能

略引一些較新樓盤的名稱如下:

「瑧尚」、「啟岸」、「意堤」、「雲滙」、「雲海」、「迎海」、「皓畋」、「雲門」、「逸瓏園」、「銀景峯」、「銀海峯」、「尚珩」、「海翩滙」、「尚都」、「悅雅」、「海傲灣」、「逸瓏灣」、「形薈」、「朗城滙」、「薈蕎」、「泓碧」、「柏蔚山」、「尚悅.嶺」、「滿名山」、「珀御」、「君豪峰」、「上源」、「豐寓」、「豐寓」、「海日灣」、「匯璽」、「天鑽」、「逸瑆」、「琨崙」、「星漣海」、「加多利峯」、「晉海」…………

那麼多的名字,怎記?而且它們命名之時,遣詞用字還好像差不多,有時甚至名稱相近,有時則是發音相近。假如說,若只在上面列出來的一堆名字中,我把其中的一個重複了,大家又是否能輕易找出來?住宅部的地產代理,可能是擁有特異功能的,記得到,還記得好。

上述的簡短清單,還是經過了篩選、整理的,有些樓盤的名字之後,還有「二期」、「三期」等字眼。

而且只列了中文的樓盤名稱,而有些項目,是只有英文名稱的。

近年流行,還有在物業名稱中間加插一個「中圓點」的符號,在符號之前及之後字眼好似各有意思,而順著來讀又像別有一番深意,本值得欣賞,但套用到傳統的搜尋系統時,應無視那符號,還是把把符號也一併打出來作搜尋呢?便無端增添麻煩。




後記:
那「中圓點」正式的名稱是「間隔號」,過去又有叫做「音界標」、「音界號」、「音隔號」、「分讀號」的,常用於翻譯非漢字名稱時,名字中字母間有以空格隔開的,但漢字寫法非要接續而寫不可,而以一個圓點表示了那空位。現在 Blogspot 的系統顯示的間隔號不明顯且不好看,我非用不可時會以句號代之,不是正確做法,在這裡便不打出來做示範了。

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

完全原創

看到網上有人把日本漫畫「Slam Dunk」中的一些畫面,和畫家所參考的球賽相片作比較,不由又想到有些香港的朋友,把本地漫畫的畫面和一些「原圖」作比較,然後批評畫家的「抄襲」行為。


「抄襲」、「模仿」、「二次創作」、「致敬」等等的說法,定義之間難有分別,而且即使是明擺著抄襲的作品,若是比原件更受歡迎,大家也是以「青出於藍」之類說法讚賞,而不會批評抄襲的行為,即是說到底,也是「成敗論英雄」,觀賞者想批評便批評,觀賞者不想批評便不批評,如此而已。

在香港,歷年出現過許多改編歌曲,由別國的作品旋律譜成中文歌詞演唱,而成為本地經典的;有些歌曲,因為太吸引,還同時有幾個中文版本的。在芸芸的歌曲之中,原創歌曲的作品比起改編歌曲受到更多讚揚,十分合理,因為由零開始,比起站在別人肩頭上再添努力,成功的難處應是更大,但我們不應完全醜化改編的行為。

對於某個電台,決定他們的頒獎禮只接受原創歌曲競爭獎項一事,我並不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