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

相逢自是有緣?

工作上,不時需要到處去,有時,感覺總是會遇到街頭運動的人群。

大埔區是我過往鮮到的地點,一次到達,便已見到有人在五金店前排隊購買裝備;之後街上商舖陸續關門,我離去時,許多街頭已經靜悄,大路上亦已有警察佈防。

紅磡區又是一個甚少前往的區份,那天前往飲宴,離開之時,示威人士就在飲宴地點樓下,街道上悄靜,連召輛的士也不能,於是步行至鐵路紅磡站才能乘車回家,多花了大半小時的時間。

在荃灣的一次,看手機程式,本以為可趕及乘搭尾班巴士回家的,到達車站後才知道已沒車,唯有又步行至西鐡站,等了幾班車後進到車廂,再乘車回車。那一次沿路在上千黑衣人之間穿插而過,類似的場景早兩個月在元朗也遇到過。

最近期,事件好像是每一天在每一區都有可能出現的,任何「偶遇」,都似不再奇怪了。

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

包與飽

每一星期,要上班的早上佔了多數;現在的早餐,通常是在前往巴士站的途中,到同一家麵包店,買同樣的麵包和飲料組合,然後在巴士上偷偷食用。

因為有了習慣,所以有時因為一些原因,上班的路線有所更改,便要再想吃些什麼作早餐。這等小事,有時也不很容易解決。

有時當天所採取的路線,未必經過麵包店,那便可能改吃別些東西,而一路上又未必再找到地方可以坐下來食用的,變得狼狽。就算可以遇到別家麵包店,也未必有相同的款式和飲料組合,價格往往,還要高出不少。

再者,不同麵包店的出品,麵包的大小和密度是不同的,有時遇上一些大而輕、鬆的麵包,同樣是進食了兩個,平時已經夠飽的,因為店子不同了,也可能變成不夠飽。這種情況,也真碰到過多次。

還有流程上的處理,亦會不同。平時幫趁的是傳統小店,麵包沒獨立包裝,全放進一個小塑膠袋內,那個袋子,之後用來裝載飲料的廢棄包裝盒,便剛剛好。若是在連鎖式麵包店購買,個別麵包有獨立袋裝,便沒理由再付錢多買一個大的塑膠袋,變成飲品的盒子沒處可放,萬一內裡有些殘餘液體流出,便很麻煩。

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接龍不接

網上世界,常有以「接龍」的方式集體遊戲,一人受邀參加了的同時,又會指名另人接棒,把遊戲延續下去。

近日見朋友圈中,有人玩新的遊戲,連續七天,每天推介一本書籍,同時又指名一人接棒,然後終於有一天,我的名字也出現在被邀請者之列。

我看到後,有親友也見到有關的網上訊息而通知我,唯有坦言沒有時間參與。

這個遊戲,本也簡單,沒要求詳寫什麼介紹,只要寫下書名及貼出封面圖片便成,不過也要整理一下思維,又要想想可以推介何人接受挑戰,始終要花點心機,以現時的生活情況,對於有關邀請,只有敬謝不敏。

希望大家玩得開心些吧。

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

屯門分區

這些年多次因為工作,而要到屯門的不同分區去。那些分區,都是幼小時已經多次前往,但是長大後又都許久沒有到過的;現在所見,得到的感覺,與從前自然大有分別。

以前從元朗到屯門的各個分區去,例如大興邨或蝴蝶邨,都是乘搭專線巴士前往的,有條路線,目的地就是那個分區。所以很長的一段時間,我都不清楚各分區之間的相對位置,原來相當接近的地方,我都以為是相隔甚遠的。

那時出入都是跟隨父親,他把我在大型公園或圖書館中一放,便去探訪朋友,再隔若干時間後回來接我離開。這個模式,就算是我們一起到深圳去逛玩時,也是如此。

已經是多少年前的事了!

2019年10月8日 星期二

出版爛尾

從前有不少漫畫及文字專欄,在報章上刊登過,又再結集成書出版,不過最後宣布會出版若干期的作品,出版不到所說的期數,已經爛了尾。

漢民倪匡的作品「狐變」畫成漫畫,在報章上刊登是完整結束了的,成書後卻只有上冊;下冊也不敢說是絕對沒有推出過,只不過幾十年來,從沒在二手市場露過面吧。

又,謝志榮所畫的「蕭十一郎」漫畫,本來應是分三冊出完的,但推出了兩本後,第三本再沒機會出現,但畫稿其實也是已完成了的。這作品分別涉及小說及漫畫兩個層面的版權,恐怕就是作者亟想,也難有力把它再完整推出了。

朋友的兒子,第一部小說作品,巧合地又是要分成一系列三冊出版,內容也是寫完了,但在出版了兩冊後,便沒打算繼續;幸而朋友也有家出版社,終於那第三冊便是由朋友的出版社所出,算是維持了一個系列的完整。

任何創作者,若遇上這樣的情況,也真無奈。

2019年10月7日 星期一

電影與電視

愈來愈多電視劇以類似電影的手法拍攝,看起來似乎真實感多一點,也依稀產生一種「大製作」的感覺,不過當例子漸多,新鮮感便會減弱,甚至會有看膩的風險,變成弱點。

創作並無不二法門;創作的成果是否會受到歡迎,更無必勝公式。可能去到最後,原則也還是「成敗論英雄」。

拍攝電視劇和拍攝電影,演員的表現手法是不同的,記得在一個訪問中林家棟便說過,初從電視屏幕跳到電影圈時,要花不少時間和精神去脫除一陣「電視味」。

可能電視劇和電影的演繹之間相差不那麼明顯,大家較難理解,若把舞台劇和兩者相比,大概便容易些知道演繹的變化了。演舞台劇時,藝人說話的腔口,以及動作的幅度,都是要夠誇張的,否則觀眾便可能看不淸楚了;把有關演繹方法直接搬到電視或電影上,自然效果欠佳了。

2019年10月6日 星期日

記者的好奇心

街頭運動,兩方對峙,記者穿插其中,在兩陣營間,若是持平,可推測兩方在鏡頭中出現的機會應大致相等,事實是官方的一面,曝光率佔優許多。

如果說對峙時間太長,記者所見應拍的都已拍了,只會有新鮮事物才再重點拍攝,也應是動作多多的反對者一面佔優,而非只站著不動的官方,事實又不是如此。

因此,記者的好奇心和選擇性拍攝的重點如何,很令人好奇。

有人被圍毆,記者重點拍攝傷者的情況,及追蹤傷者的下落安排,可以理解;連一個想追蹤看看是什麼人施襲的動作也沒有,也是奇怪。

人堆之中,有人衝前拋擲汽油彈,然後施施然轉身退回,真是大把機會可以定點捕捉到他們的動向,包括他們回家的路途。對於一些人們口中稱作「義士」者,可能是一場運動中的「英雄」的,難道記者連替他們做個個人專訪的興趣也沒有?怪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