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

傳媒中立淺論

看了少許「無線電視」的「講清講楚」,訪問鄧厚江,主持人還是有搶說話的習慣,而且語氣各用字之間,也還帶有些引導性。可見他的心中,是有既定立場的;這本正常,但帶進傳媒工作中卻未必適合。


一直以來,大眾傳播媒體主張及推崇的是「中立」,全份報章,只有一欄是可以豁免的,便是「社論」,而社論最宜是具名撰寫的,文責自負。

在「佔領事件」中,看過一些傳媒朋友在現場透過Facebook發表的個人意見,看到「無線電視」多名電視部員工聯署向管理層表示不滿的事件,根本傳媒從業員都是不要求自己的報導客觀和中立的。

這也難怪,因為現今一代的年青人,從小看大的傳媒報導,本就是愈來愈多摻雜了個人意見的,到他們長大後,也加入了傳媒的工作,自己也是走同樣的路線。

從來都有無數話題是在社會上出現不同意見的,為何「佔領事件」帶出的紛爭那麼嚴重呢?因為爭取人士認為他們所爭取的,是「重中之重」,重要得可以假設別人必然也有同樣渴求的,重要得可以凌駕「法」和「理」的,才去到現在談也談不到,說也說不清的地步。

當有些朋友想保持「中立」、「平和」、「理性」,也會因為「太平和」、「太理性」而受責時,現在的香港已非大家一直認識的──或大家自以為是那樣的──優質香港了。

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

雖千萬人吾往矣


《孟子.公孫丑》上篇:
自反而不縮,雖褐寬博,吾不惴焉;自反而縮,雖千萬人,吾往矣。
解釋:自反釋義為自我反省,縮有理直之意;褐寬博是指黎民百姓;惴應該解釋為害怕。

譯文:
自我反省,如果沒有道理,哪怕面對黎民百姓,我能不怕嗎?
相反,如果自我反省之後能夠理直氣壯,無愧於良心道理,
即使面對千軍萬馬,我也勇往直前,決不退縮!
短片中一位陳姓高級督察,回答報章訪問時形容「佔領行動」是前所未見的挑戰,令警隊上下更加團結齊心,而且他絕不希望給予社會錯誤訊息,「以為人多聲大就可以無王管」。誠哉此言。

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

假如有這樣的一場學運


雖說「太陽底下無新事」,在歷史洪流中,同樣的事情不斷重現,但即使是所謂「相同的事」,呈現出的面貌也是可以相當不同的。

假如有這樣的一場學生運動,後世評論參與者時,並不是正面地看待他們的行為,而是把他們定性為一個「反面教材」的,那會如何?假如這樣的一場學運,在民主發展的大方向中,仍然成為了重要的里程碑,不過並不是因為參與者的想法獲得後世支持,而是因為他們的行為,成功地刺激到一向被稱為「沉默的一群」或「沉默的大多數」的中間派變得活躍,更投入地參與政事,活動的參與者回憶當初,又會有什麼滋味?

假如一場學運的參與者,預算了的「犧牲」是被拘捕、留有案底、身體受傷、死亡,而最後發現在歷史主流之中,自己一番熱血下做出的所有行為,竟然只是一道「藥引」,成就了相反意見的大業,他們的痛苦,應是比起被拘捕、留有案底、身體受傷、死亡慘烈得多吧?

但是,這樣的結局,並不是不可能的。

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

假如……

假如相同的決策,不是出自他們不喜歡的梁振英及「中國共產黨」之手,「佔領行動」的支持者反應會否不同?

假如一些意見及建議,不是出自黎智英梁國雄黃毓民之口,市民會否──起碼──聽得入耳?

假如相同的一篇新聞報導,刊登在「蘋果日報」上和刊登在「大公報」上,讀起來觀感又會否相同?

假如同一番說話,由一向討厭的上司講出來,和由一向親近的同事講出來,接受程度是否會很不一樣?

假如同樣的行為,由跟自己想法理念相同的人做出,和跟自己想法理念不同的人做出,我們的包容程度是否會相差很大?


聽過有朋友批評藝人黃秋生,說他「搖擺」。我想朋友的意思是,黃秋生有時像是為建制派說話,有時像是為反對派說話。可是若我們保持著只針對「事」而非「人」給意見,而且認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所做出的事情,我們並不是總會贊同的話,這種「搖擺」不正是王道麼?

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

無敵


當可以亳無窒礙地採用雙重標準,同一行為,自己做出時認為理所當然,對手做出時便是十惡不赦。

當對手陣營做出不當行為時,認為是因為對手質素低劣,而當自己陣營做出不當行為時,則堅稱是迫於無奈,或者是對手滲透進來的內奸所為,進行嫁禍。

當要放任行事時,便想警方完全不干涉自己,而當遇上事情,自己沒能力處理時,又逼迫警方介入,並要警方依從自己所想的去做才能滿意。

要求別人依據正常的法律和道德標準去行事的同時,自己又作出與法律或道德違背的事情,並有冠冕堂皇的藉口。

這樣的人,幾近無敵於天下。

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以百姓為芻狗

老子曰:「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;聖人不仁,以百姓為芻狗」。「芻狗」是用草紮成狗的形狀,古代祭祀時用,後來人們用作比喻微賤無用的東西或言論。

「公民黨」黨魁梁家傑說,泛民已取得「立法會。財務委員會」兩個小組的正副主席職位,將會運用權力,除了對關乎民生、完全沒有爭議性的撥款,開出「人道通道」外,不會通過政府的撥款申請,以呼應「不合作抗爭行動」。這是把全香港市民的生活當成什麼了?真是「以百姓為芻狗」的最佳實例!


政府運作,可以行之以「法」,可以行之以「情」,而梁家傑此舉,是行之以「權」。從前香港的政黨、社團,若要作出任何「不君子行為」,或多或少都要作些遮掩的,這次如此不避嫌的高調事先張揚,真是膽大妄為之至。

之前聽人說過,民主制度也不一定會選出比起獨裁政府更好的人,但若被選出的人不好,卻可有制度對那些人作出罷免。難道「財務委員會」反而沒有什麼防禦機制,令到該會的正副主席可以隻手遮天?

若說當年謝偉俊一輯疑是全裸拍攝的廣告照片,因為「損害律師行業的專業形象」,而要受到譴責,梁家傑的行為,視法規如無物,則不知應受公會如何的判決了。

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

「成功不必在我」

家中還有那本厚比枕頭的「大江東去」未看,不過今次寫這網誌時沒去翻查,所以也不肯定到底司徒華說的,是「成功不必在我」還是「功成不必在我」。在意思上,我認為是沒有歧異的吧。

當聽到「佔領行動」的參加者說若在此刻把活動停下來,即是代表永遠的失敗,我即時便是想到「成功不必在我」這句話。

很多人都好像把這次爭取,視作千年一遇的機緣,只要錯失,便會成為永不能挽回的長恨。可是我看這次「佔領行動」的做法,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專門技巧的,假如真的可行,現在的一批學生和市民實行得到,十年八年後的的學生和市民也可以實行得到。

──除非,現在的參加者堅信他們的繼任者必不如己,才需要在一息尚存時,盡力把事情親手辦妥,否則,非把實現成功的責任全揹在自己身上不可,沒什麼道理。


順帶一寫:搜集資料寫這篇網誌時,看到一段舊聞,說「司徒華一句話『成功不必在我,成功中有我』 喚醒梁家傑投身立法會」,實在叫我意外。看梁家傑近期言行,完全感覺不到他在實踐司徒華所講的精神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