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5日 星期六

手尾


在家居附近,見到這塊告示,已經有多天了。猜想有關的活動已經完結了吧?但並無人清理有關物品。

早陣子經過元朗新啟用的公共圖書館,門外有班穿著制服的年輕人聚集,手上拿著墊寫板及問卷,間中有一班一班穿著另外制服的人跑到,填答問卷,看來似是類似「野外定向」方式的活動。我所見到的告示,令我聯想到那活動,覺得有可能是給與參賽者方向的指引。

這類遊戲,從前公司舉辦的訓練營中也有玩過,大家投入的話,也會甚有氣氛、相當好玩。但無論活動搞得是否成功,事後完全沒意識把手尾收拾好,卻是不該。

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

退而求其次


書店中的書架上,貼出了警告字眼───或可視作「溫馨提示」,叫顧客不要拍攝書本內容。

難道書的封面便沒有版權?但大家都明白,封面流傳在宣傳之時有幫助,而且以現今科技,要把封面拍下來而不讓人察覺,實在太容易,即使明文禁止,也是防不勝防,徒然無端引起挑釁和聲討,不如「大方」一點更好。

像手提電話初流行之時,許多學校都明文禁止學生帶手機回校的,現在,根本連家長及學生都不會贊同和配合,怎禁?最多也就只是在使用量/時間/方法各方面加上規限而已。

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

「豬肉枱」


書店中陳列新書的桌面,行內有個不大雅聽的稱呼,叫「豬肉枱」。

每年臨近書展,新書紛紛出爐,除了在出版社及印刷廠工作的朋友大叫救命外,相關的各環節資源,都甚緊張。「豬肉枱」亦是如此。

上年推出兩本倪匡先生的新書,多見也可並排陳列出來的;今年同樣出書兩本,卻見不少「豬肉枱」上,倪老的兩本書只能共佔一棟了。

連倪老的書也遇上這種情況,其它書本「爭位」是何等激烈,可以想像。

2017年7月12日 星期三

鬆綁


有好幾天,在家中利用手提電腦上網極不順暢。

「電訊盈科」的上網服務常說較穩定,我都不大認同,不過通常也不致於那麼差勁的,簡單如開啟一個 Yahoo 首頁的版面或電子郵箱版面,都有許多圖案顯示不出來;想在線上看視訊或進行網上繳費,更是妄想。

經過多天的極度不便,不知怎的心血來潮,記起就在差不多問題出現時,桌面上多了個「AVG」圖示,於是找出一個叫「AVG Internet Security」的軟件,斗膽把它關閉了,情況才好了些。

之後我見電腦仍未徹底復原,索性把那軟件移除了,頓時才重現生機。

應該是那個「Internet Security」替我把關,上網之時什麼都要仔細過濾後才放行給我瀏覽,那怎會不慢?現在把它擱置了,可能有副作用風險,也沒辦法。

2017年7月11日 星期二

果然甩漏


剛把書本拿到手,之前懸心的事情,果然出現───預期中擔心會出現的甩漏,真的甩漏了。

可以說情況不算很嚴重,甚至可以賴說事情發生的原因,有點奇怪,可以找到個藉口說一聲「非戰之罪」,但明明可以免除的錯誤,只差半步,便避免不到了,總是不甘心。

沒其它話好說了。


2017-0712後記:
一些文字,寫了上面的網誌後,本來補上,後來又刪走;最後還是決定貼出來。不能代表任何官方的聲明,大家就當是一個讀者把他的個人見解作為分享吧:「由『豐林文化』出版的『港漫回憶錄 II 玉郎傳奇』中的『玉郎傳』,P. 204 應該抽調到現時的 P. 227 之後才對。」

2017年7月10日 星期一

網上報案室?


愈來愈常見到一些「好人好事」,有人拾到別人遺留下來的東西,然後在 Facebook 上貼出相片,請失主常他聯絡,或說東西已留在什麼什麼地方,請失主前往領取。

如何是在商場或公共交通工具,知道有相關的「失物認領處」會處理,把責任轉交給相關機構,會有些道理可講;在街上拾到的東西,怎不直接拿到警署去?

若是失主已到警署報失,事發後一天兩天還持有那些失物的,會否反惹上什麼責任?尤其是當失物中有錢財,而失主最後說數目最後不相符的時候。

見過有「好心人」把別人遺留在銀行提款機的鈔票拿走後,再請當事人聯絡領取,卻不知當時若不理會,過些時間提款機會把鈔票收回,再退回當事人的戶口中,這才是保障到當事人的利益;鈔票拿出來後,即使交到銀行,銀行當證明不到當事人便是失主,反而未必可以重回當事人手中,最終便是「好心做壞事」。

以一般在路人遺失錢包為例,通常最急切的,是喝停信用卡及把證件作廢,若拾到錢包者把錢包直接交到警署,當事人要去報失時,便會得知錢包已找到,而不必再作出下一步行動;若是過一天兩天才在別人手上拿回錢包,往往信用卡和證件都早作廢了,錢包即使拿回,證件仍要補領補發。

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

溫瑞安的「江湖閒話」

溫瑞安的短篇小說集「江湖閒話」,我當年第一手買入的初版,應該仍在家中;早前見到有本新版的,價不高,便也買下來,剛剛才開始重溫。

這本新版似是全新的庫存品,不過依我看書習慣,並不特別敬惜,應該不很久便會變成九品以下了。是 1993 年 8 月所出的第三版,距離 1988 年 6 月的初版,事隔五年,由「敦煌出版社」出版。


全書共收錄了 19 個故事,每個故事的字數我沒算過,但據書中所講,應各 6,000 字;當年我在「東方日報」看連載,每個故事分三日刊完,即每天 2,000 字,每天配上一幅精美插圖,可惜沒有剪存。

溫瑞安筆下系列甚多,人物互相穿插,江湖架構極大;這本書的故事以二人對話方式,講述故事───故舊的事,每次主要關於一個角色,旁及甚他,可說是那些角色的外傳。我那時對短篇小說興趣不濃,也覺得很好看,現在便更能欣賞它們的美。

版權頁上寫著「插圖:梁應鐘」,不清楚是什麼意思。可能是說負責挑選插圖應用到書中,和版面設計的人是梁應鐘?那些精美插圖的繪畫者,當然是董培新了!

如前述,當時連載,每個故事三天完,每天都配有一幅插圖,所以應有近 60 幅畫,可惜結集成單成本時,或者是因為版面求變化,那些插圖沒有全包括在內,經年之後,已失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