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4月23日 星期四

行文風格

寫作小說文章,行文用字、標點符號,多有規範,不過近年較多幫忙一些校對工作,見識過不同作者的手法和風格,仍常遇到一些我未見過的標點符號運用、生僻用字,和特別的斷句、分段方式。

───就算是相同的內容,落在不同的人手上發揮,也會有不同的面貌及感覺,果然如是。

作為校對甚至掛名的編輯,其中一個挑戰,是把那些不常規處依照我自己習慣「改正」的衝動,幸好,自問,至今還可以相當忍到手及克己,不會讓經過我手的文筆,都變成千人一面的風格。

從前看古龍的小說,見到同一篇文章,在不同出版社的版本中,排版可以有很大差別;相同的一行字,有時與內文並列,有時卻是使用大一級的字型印製,當成標題般看待。一直不明白這情況,直至有機會看到古龍的原稿樣子,才恍然大悟:那忽然在稿紙上像寫書法般出現的一行字,和前後文章無涉,且又無標點符號,理應不會和內文並列的,但在那行字之前,明明白白地已經寫了一個標題,該行文字和標題亦不相關,不能視之為副標題的,那麼,難道,一篇文章中要給出兩個標題?

這種不常規處,常叫校編人手癢,但以我自己情況而言,還是會盡量按捺住,把作者的獨特風格最大程度上保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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