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5月27日 星期三

「佔」和「占」

因為用字繁簡有別,香港用語的「佔」字內地寫成「占」,這我明白,但不明白為何在台灣,小說讀物內我們慣用「佔」字的,也都是用了「占」字。這一點,我到現在看台式小說時仍然不慣;若是有需要替台灣文章作校對,大概我也會常忍不住手想把它「修改」。

中國大陸的文字體系,對應繁體字的簡體字大部份都是原創的字型,但當中也有不少情況,那個「簡體字」本身是原有繁體字來的,例如「毛髮」的「髮」便採用了本來早有它意的「發」字。

現今世界各地的讀物往來交通甚多,繁到簡簡到繁繁又到簡之類的「翻譯」常見,而由於上述如此「一字多用」而產生的校對錯漏,絕不罕見。

我們既生活在繁體字的環境中,可同時有繁體及簡體之別來採用,在減少文字的歧義對讀者產生誤導方面,有個優勢。君不見從前一律使用「那」字的地方,今天不是已經分成了「那」和「哪」?若要堅持守舊,許多現今的「哪些」、「哪裡」、「哪兒」,都是錯誤。

卻不知在台灣文字系統中,當初那常用「佔」字之處,何時及為何一律變成了「占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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