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

編劇與主筆

香港漫畫的主筆,很多時都是同時肩負起故事編劇的工作。在主筆之外,另有編劇之人,這種做法,又不算是很罕見,那在這種情況下,兩個崗位之間又是如何合作的呢?

我從來沒入過漫畫行業,不過之前協助製作「港漫回憶錄」系列各書時,聽過的一些訪問,或多或少有從不同角度談到這個問題的,所以可以得出一個印象:

編劇提供故事的主要情節,主筆消化之後,再以他的方式把內容演繹出來;過程中主筆會作出取捨,有時會把某些內容作更細緻描寫,有時則會把一些內容修改甚至刪除,結果是故事呈現的面貌甚至是情節的發展方向,都可能跟編劇一早的設定不同,有時會改走了神來之筆,有時則是改得更好;編劇往往是在事後買回有關書籍閱讀,才知道主筆最後所寫的內容如何;編劇之後再寫的劇本,便要基於主筆已出的故事發展下去。

近年,可能有人迷信「劇本是一劇之本」的口頭禪,編劇所寫的劇本內容如何,主筆所寫的內容也必如何,所以見到故事講得生硬彆扭的例子,絕不少見。香港漫畫,以打鬥為主流,撰寫大綱故事的編劇,能同時精於描述打鬥過程的又有幾人?就算是高手主筆,在腦海中構想決鬥內容時,跟實際落筆時想到的寫法也可能不一樣,何況出自兩個人的不同構思?

主筆要有足夠能力駕馭到劇本/編劇,能達致「心中有劇本,手中無劇本」的境界,信手而寫出的作品,才具魅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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