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18日 星期三

民造官僚

某作家朋友在 Facebook 上寫了有關官方機關以 HK$ 1.7 郵費再外加行政費用,向他追討 HK$ 1.5 借書逾期欠款一事。於是想起「郵政署」近月的變化。

「郵政署」對於濫用情況並不嚴重又涉款不多的欠資郵件,過去也是採取比較寬鬆態度的,不過自從被「審計署」點名批評後,大眾傳媒又廣泛報導,便開始採用新制。近月從親友處也聽聞過幾宗個案,寄出的郵件因貼上的郵費不足,收件人要到郵局去補足款項,才能收件。

理論是正確的。麻煩不麻煩、擾民不擾民?的確麻煩,的確擾民。這種情況的出現,是為「官僚」。


當社會之中「投訴主義」抬頭,把工作就單純地視為工作的公務員,難道會強給人情,然後拿自己家庭的收入來源作冒險?於是本來不想「官僚」的,有時也要被迫「官僚」了。

見過有些情況,在不可養狗的洋樓中公然把狗隻拖出拖入的住客,管理員沒加管制便視為理所當然,但又藉小事向管理公司投訴管理員有些事情把關不力,管理員幾乎就此失去工作,哭喪著臉差點要流下淚來,所以常自警惕,希望自己不要也行雙重標準。───雖然這種自覺,並不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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