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故事,長期受歡迎,一直在連載著,根本未有大結局,若要拍成影視作品,可能只可選拍已完整的個別段落;也有些故事根本只是初起,連一個完整的「折子戲」都未有,已被搶購版權開拍,在這情況下,竟然是由製作公司不理會原作將來發展,另行創作出一個結局來的!這種做法在乍見之時,覺得真是不可思議。
假設是大路的愛情故事或是運動比賽的漫畫,也還可在「誰與誰最後能否在一起」和「誰可得到冠軍」的框架中,自行創作,也許還可保留到原作八九成以上的真貌,但是遇上推理故事,或是大謎團還未破解的懸疑故事,情節環環相扣,又如何可輕言撤換內容呢?所以始終還是那一句:不可思議,真是不可思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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