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,因為看了一本台灣出版的雜誌,而尋回該刊物的 Facebook 舊帖來看,中間也夾雜到年前的徵稿通告,要求的字數,也是不到 1,000 字的。
現在的普世標準,大家要求的中文小說長度,就是這麼短?簡直叫人驚詫!
多年前,有個時期,我也試過寫些可以獨立成篇的小說,貼到部落格上,那時我雖知能力上可把故事情節再壓縮,但這一來在有限空間中,內容發展的節奏容易變成千篇一律,便把每篇小說的長度,設為 5,000 字左右;若有太長,要就是刪減,要就是把故事寫上兩篇。那時感覺,要令故事保持基本的「起承轉合」,起碼要有 3,000 字左右,沒想過大家現今居然把「標準」設為不足其三分之一篇幅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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