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月16日 星期五

替死者言

屯門區昨晚發生警察開槍事件,網上議論不少;有人慶幸未有出現像早前台北鐵路站中,多名無辜路人傷亡的慘劇,但亦有人批評警方處事不當。

被警員連開兩槍擊中制服的是一名越南裔本地男子,送院後不治。疑犯母親和親友等往認屍,不過該母親並不懂說中文,由她的友人轉述,說不明白為何要開槍,因一來疑犯「性格很純」,而且認為槍擊腿部也可成功逮捕到疑犯,不必射殺。

除了疑犯的親友,也有陌生者持相同意見;有網友認為,疑犯只是想脅持路人以求逃脫,根本無意殺死人質,否則持刀的手必有拉弓向後的動作,然後才可插下殺人,既看不到有開弓姿勢,也即不打算殺人,警方開槍並非必要云云。

又有記者 (!) 問警方,開一槍已可取疑犯的性命,事實上兩位警員分別都開了槍,便質疑是否做得不當。

看了聽了有關的這些「質疑聲音」,除了感到驚詫及感嘆,也還是只有感到驚詫及感嘆。是有很多人的知識逗留在「紙上談兵」的程度,完全應付不到現實世界中的場面變化,但就是要「紙上談兵」,「談」的時候,也要論及邏輯、合理吧?但為什麼,聽到一些人所說的所謂「見解」,好像連邏輯性和合理性都不必顧及的?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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