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人浪費傢俬,問題相當嚴重。一手樓盤附送傢俬家品,業主甫入伙便即把贈送的東西清拆丟棄,再自行添置,這種情況並不罕見;搬遷之時,是大屋搬細屋也好,是細屋搬大屋也好,總之新居入伙,便要求有新景像,用過一段時間的傢俬、家品即使還可使用,也有可能被棄置,這種情況,親見親聞的例子更多。
有次幫助朋友搬家,他有一張大桌子,金屬骨架,玻璃蓋面,新淨而實用,想要送給我,無奈我家太小,路途又遠,接手不到,只有由它留下來。最後是由什麼人拿了回家或放售了,又還是被運到垃圾堆填區去,我便不知道了。真是既浪費又可惜。
我參觀的一家二手傢俬店,是在「曙光計劃」下所營運,現場所見,貨品數量不算十分多,當中又以櫃類和架類居多;有些是頗完好的;有較大瑕疵者會在工場修整。所有物品放售的價格都頗低廉。
這真是德政,值得大力鼓勵和提倡。
話說這趟前往,目的只是見識,並無計劃購買什麼東西。──而事實上,也本來是沒有購買什麼東西便離開了的,但正要離開時,卻見到有幾箱新收到的書本,一翻之下,便停不了手。
為何這店子會有二手書放售?因為有些收回來的傢俬並非空置的,組合櫃上有擺設、家品,書架上有書本、影碟等,這些家品都一併回收了,於是也堆放在一角讓人選購。
最後以 20 大元,換來一堆二手書,當中竟然頗有珍品哩,真是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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