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

散件文藝工

正職之餘,因為之前所結交的網絡,間中會有一些與文藝相關的散件工作───確切而簡單地講,主要就是書本的校對。

現在的校對崗位,有時也可在版權頁上出名的;很多時都見有採用「編輯」的字眼。我覺得主要只是作校對工作的話,其實擔不起「編輯」二字。作為一本書的策劃、編輯,會肩負更多方針性的指導,以及落實執行的大抉擇,對於一本書的成敗,有著更直接更重大的責任。

作為校對,當然也有自身的責任,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在有限資源之下做到最好,很需要自律。完工後,收費用,一乾二淨,書的成敗與否,很少人會歸咎於校對一職的,所以之後的事,也與校對無涉了。───理論上如此。

實際疑問是:何時收到錢?不同出版社的做法也各異。有些是完成了最主要的校對工作,便會付款;有些是要在書製作推出時,完作了最後定稿的校對後,才付款;有些書本推出了,都還不會主動結數的。時間的差距,實在很大。

最大的分別是,本來要出的書,校對工作做了,但因為任何原因,導致書本推出無期,那麼那筆校對費是否也應先付呢?我們當事人,當然認為應該即付啦,只不過付款者未必是那麼想吧。

2 則留言:

  1. 聽聞發哥好多八十年代的片酬都未收。真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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