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很多家中用品,如雨傘、鐵鑊、暖水壼等,重置新品的價錢甚至比起修整的更低,所以人人都寧可棄舊迎新。至於一些修理起來仍可省些錢的物品,修理成本已經不比重置成本低許多;常聽到工匠或當事人說:「在這筆修整費上再添一些,已可買件新的了。」很多人都因為這個原因,而不修可修之物。
當然,其中一個事實是:懂得修理的匠人亦已不多。延伸出來:能修的人少,他們每人要花的時間長,收費又怎會不高?
家中之物,最終也送交修理了。修理費就是那種「再加少許便可在市場上買個新的」之水平,只不過,只是能買到相同功能之物,而非相同款式的設計,所以,為了心頭好,便修好它繼續留在家中了。
而且,相比起買個新的,實際支出而取得同一功能物品的花費,的確是較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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