側聞「共享單車」用後是不必特地拿回到特定位置的,只要留置著,之後有其他客人使用時,用程式搜尋,便可知附近何處有空車可用。但若之前客人在坐車到達目的地後,留下車子,進入了某建築物,是為正常;我看見在一條長長的道路上,孤孤單單地豎著一架「共享單車」,即車子被丟棄在路上後,那客人不顧而去!
再差勁些,是在一些路旁荒草叢內,看到有些「共享單車」,已呈陳舊,如同被棄屍的人類般。
更差勁的,是在大型防洪渠上,看到有「共享單車」就那麼靜悄悄地躺在渠內污水處,那不是被人惡意破壞是什麼?
那些做些這樣事情的人,是什麼心態?他們「損人」是一定了,難道又有什麼方法「利己」?人心不古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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