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24日 星期日

脫眼鏡

老友在校對一份稿件時,見原稿寫當事人因為視力差了,某種情況下,要把眼鏡脫下才可看得清楚,感到奇怪:不是應該佩戴了眼鏡,有了協助,才可看得更清楚的麼,怎麼把眼鏡脫下了,反而可得清楚?是否作者寫錯了?

我只能讓老友知道,作者應該沒有寫錯;至於實際詳情如何,我也不知如何說起。

───不知如何說起的最大原因,是因為我自己也不甚了了,只知類似的情況,我也常遇到,而且遇上的次數,還愈來愈多。


視力不佳是一定的了,但原因是在於近視、遠視、老花、散光或什麼其它的名堂,又或是其中多過一樣的毛病之綜合結果,我便不知道了。

現在佩戴的眼鏡,鏡片是複合的,上面部分幫助看遠的東西,下面部分用來看近的東西,這種設計,說來簡單,實用之時,卻有點兒和人類的反射動作相左。我常遇上的情況是在閱讀手上文件之時,有些內容看得不夠清楚,於是下意識地把頭湊得更近去看,結果是因此便更只能透過鏡片上部觀看,本來不清的內容變得更朦朧了。

在那樣情形下,若把頭部拉後一點,騰出多些距離,讓自己可以利用鏡片下部觀看,反而可以好一些,這不是跟人們的自然反射動作相違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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