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上資訊平台,看到不少對於一宗墮海意外死者的帖文及留言,冷嘲熱諷暗笑皆有───就是沒有明刀明槍表達是因為這特定個案而感到快意者,我想,畢竟,因為發言者中可以做到不畏人言者還是不多。
大概有人會叫道:「那一些人不代表我。」的確也是如此。但若我們表揚一些香港人普遍優點時,那些正面的內容亦未必代表大家的水平,而大家也會欣然接受別人把大家歸成同一類的話,那便不能說正面的評語有份,負面的評語則完全與己無干。
或者,認為事情成功皆因自己,事情失敗便是別人的錯,正是這類人的習慣信念?慨嘆在我本來的個人社交圈子中,這種留言還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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