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有些人,之前是認識的網友,他們在其它平台上,換了個網名,甚至還換了頭像圖片,若對方不說,我們便難以知道原來是相同的人了。
有時,我在網上看到相識者,要發個訊息去,要求對方把自己加為「朋友」的,但是除了按個鈕提出要求外,系統都沒地方讓我多打幾個字的,我也曾設身處地想過:我不告訴對方我就是另一平台上的某某,對方以為我們是完全陌生的人,很可能便不會接受我的邀約了。但是系統的原則大概是:當然是你們先做了朋友,才讓你們可以通訊啊。
先做朋友,才可通訊,但不有少許通訊,也未必可做得成朋友了,情況相當弔詭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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