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看的很多比賽,都是一戰定輸贏的,有時只有一位得勝者,有時會分冠亞季。「香港小姐」的選舉,已經是有些特別的了,在「決賽」之前,會先有一場「準決賽」。 ( 印象中那時聽過把「決賽」稱作「總決賽」的,不知有否記錯? )
以現在這個為中年人而設的比賽為例,到了這階段,很多時已經不是「質」的比較,而是看各參賽者在決賽當日臨場表現的好壞作比對了,多一位少一位,分別不是太大,那何不讓多些參賽者進入決賽,皆大歡喜?個人意見,參賽者篩至十餘人時,已經可以分一場或兩場賽事,把比賽完結了,但當然,在市場營銷方面來說,難得有個大受歡迎的節目,想盡量延長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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