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

拾遺

遺失了手提電話,之後居然又拾回了,真是幸運之至。

更換手機的次數也不少,但多是由於機件故障,因為遺失而需作補充,對上的最後一次,也記不起是多少年之前的事了。

發現手機不見了,先是在晚上 8 時多,當時以別的電話致電自己號碼,未能接通,直覺上想到的便是手機已被人拾走了,對方即時把機關上了,讓人追尋不到,之後對方便會把手機據為己有。既然「確認」了手機已遺失,當下便聯絡服務供應商,把 SIM 卡停用,免得以後不知會收到什麼天文數字的賬單;之後趁著面市部未關門前,趕去領取了新的 SIM 卡。

新的 SIM 卡在手,但未回家,手上沒有後備手機,便只以 Whatsapp 在兩個群組上留了言,通知最常聯絡的人;到肯定家中沒有後備手機可用,出外購買,並連隨把新 SIM 卡換上,那已經是次日下午的事了。

本來事情至此,可以告一段落,不過我購買手機的地方,跟我回想後認為有機會遺失原手機的範圍並不遠,便走回去,按事發時走過的路線重遊,尤其注意幾個曾駐足的位置,最後,約 20 小時前遺下的手機,仍然安靜地躺在路旁。


剛好是周末,清潔工人未打掃,而又剛好在這段時間內沒有下雨,所以原手機仍然安好。至於為何手機開著,也操作正常,我打電話嘗試「確認」時則未能接通,既然機已尋回,也不去探究原因了。

紛紛擾擾,輾轉之下,變成無端花了 HK$ 188,讓家中多了一部可作後備的手提電話,如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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