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網重溫「香港電台」節目,聽到廣告,警告透過機頂盒等非正式途徑,收看足球比賽,可能惹上官非。
我們也知道,警告是要警告的,現實中要逮捕有關人士並進行扣捕,絕不容易,尤其是今時今日,一種「群罪不罰」的文化下,屆時恐怕城中會有極大迴響,維護犯法者,並譴責政府:「若一早由官方包辦買下播放權,免費讓市民觀看,市民怎會犯法?」
現今香港政府弱勢,大規模懲罰這種犯法行為,應不會進行,不過市場本身會施與懲罰的。當各企業都認為購入播放權後,根本不能獲利的,便不會購入。
那些看到免費電視台並不能提供全部賽事時,已經動氣,到了所有賽事都沒得播放的時候,又不知會氣到什麼程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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